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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加密货币:风险与监管之谜

imtoken官方首页 2023-04-02 07:28:14

【环球科技】

作者:惠志斌(上海社会科学院互联网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自 2009 年出现第一个名为“比特币”的数字加密货币以来,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全球已经出现了数以千计的代币。 截至2018年1月14日,全球可交易的此类加密货币共有1429种,总市值达7098亿美元,但其中偶尔交易的只有1094种,总市值超过10000美元的仅136种. 给大众留下深刻印象的,应该是它们飞涨又急跌的价格。 比特币于 2010 年 4 月 25 日首次公开交易时比特币税收政策,价格仅为每枚 0.03 美元,到 2017 年 11 月 17 日,价格创下每枚 1.93 美元的历史新高。 其价格在 2 月初跌至 6,000 美元,此后大幅波动。

如此过山车般的数字加密货币,近几年一直挑动着互联网和国际金融市场的敏感神经,那么数字加密货币到底是什么? 它和我们平时在游戏中使用的游戏币有什么区别呢? 在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它是如何运作的? 未来应该如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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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图片《数字货币》.Bright Pictures/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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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加密货币受到投资者的热烈追捧,价格持续飙升,震荡剧烈。 这一系列神秘数字在挑战全球投资者神经的同时,也引起了各国监管机构的关注。 如何在不过度扼杀金融创新活力的情况下,通过监管规避数字加密货币的高风险,成为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

数字加密货币面临的主要风险

1. 技术颠覆

虽然数字加密号称是一种基于一套密码体系和负责任算法的去中心化虚拟货币,但这一切都只能建立在长期维护其技术体系的前提下。 一旦人为设定的技术规则遭到破坏和修改,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 事实上,通过互联网产生和流通的数字加密货币非常容易受到网络黑客的攻击。 2017年,韩国比特币交易所Yapizon被盗3831枚比特币,当时市价约500万美元,所有损失均由用户平摊。

2.价格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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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比特币整体交易规模还不够大。 大量比特币资金进入后,一个个比特币庄家正在形成,并在一定程度上开始操纵整个比特币市场。 据彭博社报道,目前全球约 40% 的比特币由 1000 人持有,这使得市场操纵成为可能。 另一方面,比特币的信用体系明显弱于法定货币,其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 随着非理性投机者涌入市场,比特币价格可谓“过山车”浮动。 2018年1月16日,全球主要加密货币暴跌。 比特币暴跌 18% 至 12,000 美元以下,创三年来最大单日跌幅。 如此频繁、剧烈的价格波动,必然会给持有者带来巨大的利益。 价格风险。

3、规避监管

法律往往滞后于技术发展。 比特币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特殊货币,没有相应的监管机构和基本的组织管理体系。 这一特点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传统货币监管机构的干预,但同时也失去了监管机构的保护。 机会主义者提供了良好的土壤。

4. 助长犯罪

数字加密货币交易的匿名性、速度和便利性使其成为全球众多犯罪分子的犯罪空间。 现阶段,全球范围内使用比特币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洗钱、贿赂、逃税、贩毒等,2017年肆虐全球的勒索软件就是使用比特币作为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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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加密货币的监管概述

目前,世界各国政府对比特币等数字加密货币的态度各不相同。 其中许多国家允许数字加密货币交易,但比特币的法律地位、行政管理、市场准入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仍在不同程度上进行探讨。 然而,也有一些国家对加密货币持谨慎和怀疑态度。 例如,中国、玻利维亚等一些国家不承认比特币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出台相关行政法规对比特币进行严格监管; 韩国、俄罗斯等正在考虑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比特币使用、持有和交易的管理; 美国、欧盟等国家由于法律制度和地区差异,没有统一的意见,但大多将比特币视为一种经济财产。 在如何监管方面存在差异; 以德国、日本为代表的国家已经承认比特币的合法性,并将其纳入现有的国家法律体系进行监管,而澳大利亚、瑞士等国家则持友好态度,正在鼓励比特币。 它根据技术和金融创新进行管理。

1、中国:不承认法律地位,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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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比特币态度明确,有监管措施。 政府明确规定,代币发行(ICO)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销售代币券、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3年12月,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其中阐明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在法律上不具有补偿性或强制性。 它不是一种真实的货币,而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也不应该作为市场上的货币使用。 但比特币交易是一种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人有参与的自由,风险自负。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工商总局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暂停代币发行(ICO),清理整顿ICO平台,组织ICO代币退出。 与此同时,我国也在加强对比特币“挖矿”行业的清理。 与中国类似,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央银行宣布比特币为非正式货币,称其缺乏足够的监管。 2017 年 1 月,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央银行发布了禁止“所有虚拟货币(及其任何交易)”的规定。

2、韩国:法律地位未定,监管加强

韩国是主要的加密货币交易市场之一。 根据行业网站 CryptoCompare 的数据,韩国比特币交易量占全球比特币交易量的 6% 至 12%。 韩国等国家正逐渐转向监管加密货币交易。 韩国区块链产业协会(KBIA)于2017年12月15日发布了加密货币交易自律措施。韩国政府也于12月14日发布了加密货币管理紧急措施。这些措施规定每天销售更多的虚拟货币交易所100亿韩元以上或日访问量100万以上需要获得政府颁发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ISMS)”认证。 韩国政府正准备颁布一项法案,禁止所有交易所外或不符合规定的加密货币交易。 六项规定初步如下:客户资金必须单独存放; 交易所必须向用户充分说明投资风险; 用户必须确认真实姓名; 建立适当的反洗钱制度; 拥有资产保护系统,例如密钥的去中心化存储; 向公众披露交易细节以增加透明度。 2017年9月29日,在中国叫停ICO后,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表示将禁止一切形式的代币融资。 韩国监管机构此次的表态还涉及“虚拟货币交易控制和监控”的内容。 2018年1月,韩国监管部门对六大加密货币交易所进行突击检查; 1 月 11 日,韩国法务部长朴相基表示,韩国法务部正在准备禁止通过交易所进行加密货币交易。 根据该法案,司法部将与政府工作组合作,关闭韩国的虚拟货币交易所比特币税收政策,韩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币和以太坊市场之一。

3.美国:承认法律地位但监管争议

目前,美国联邦政府尚未行使其宪法权力对区块链技术进行监管,也未表现出任何这样做的意图。 2013 年 11 月,美国政府就比特币举行听证会,确认比特币是一种合法的金融工具。 2015年9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发表声明,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为“商品”进行监管。 目前,各州仍然可以自由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 美国对数字加密货币的监管分为不同的方面,由不同的监管机构实施,不同部门和地区对数字加密货币的态度并不完全一致。 例如,美国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持消极态度和监管的州包括纽约州、新罕布什尔州、康涅狄格州、夏威夷州、佐治亚州、北卡罗来纳州、华盛顿州和新墨西哥州。 称为“BitLicense”的虚拟货币业务综合监管框架,根据该框架,任何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的业务都需要获得国家许可。 在获得许可之前,纽约州要求申请人接受严格的合规和监督政策流程,其中包括反洗钱/客户调查和网络安全计划。 支持区块链技术的州包括亚利桑那州(承认智能合约)、佛蒙特州(区块链可以作为证据)和特拉华州(公司可以使用区块链进行股票登记)。 2017年7月,美国统一州法全国委员会投票通过了一项示范法案,对授权、报告、安全、机构建设和执法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各州规范数字货币业务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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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德国:承认法律地位并融入金融体系管理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承认比特币合法的国家。 目前,加密货币受德国银行法监管。 根据法律规定,仅使用数字加密货币代替现金或存款进行交易无需授权; 服务提供商或供应商可以在不进行银行或金融服务的情况下以数字加密货币的形式获得服务报酬。 这条规则也适用于消费者。 同样,虚拟货币矿工或挖矿本身不会触发授权要求,因为“矿工”不发行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的销售,无论是开采的还是购买的,以及虚拟货币的获取一般不需要授权。 在德国,任何为商业目的从事银行或金融服务的人都需要获得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 (GFFSA) 的书面授权。 德国《银行法》界定了金融服务的类别,并明确规定金融工具的发行和承兑均属于金融服务。 金融工具包括所谓的“记账单位”,早在2011年11月,BaFin就将“数字货币”,尤其是比特币,列为德国银行法所指的记账单位,数字加密货币因此属于监管范围银行法。

5. 澳大利亚:法律地位的承认和税收管理

澳大利亚被称为对比特币最宽松的国家。 2014年8月,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发布了一篇关于比特币税收指南的文章,将比特币归类为金融资产,否认比特币是一种货币。 在税收方面,澳大利亚税务局将比特币的各个方面纳入了原有的税收体系,在不突破原有体系的情况下解决了比特币的税收问题。 该法律文件也意味着澳大利亚已将比特币纳入其法律框架。 这已成为2014年全球比特币领域的一件大事,对各国立法起到了示范作用。 2017 年 12 月,澳大利亚议会通过了《2017 年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修正案》,预计将于 2018 年 4 月正式实施,旨在填补可兑换数字货币相关的监管空白,简化澳大利亚的 AML /CTF机制扩大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在侵权和注册方面的监管权力。

结语

2017年底,世界经济论坛在《比特币价格飙升,全球监管迫在眉睫》一文中表示,比特币极易被用于非法交易、洗钱和恐怖融资。 许多政府现在已经开始对交易所实施监管,要求其实施了解你的客户(KYC)流程并遵守反洗钱法,但全球比特币交易的性质限制了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虽然监管技术的进步使政府更容易使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和机器学习来发现不正当交易,但犯罪分子可以继续通过监管宽松国家的交易所进行交易。

《光明日报》(2018年4月4日第14版)